郑玲玲挂号 http://baidianfeng.39.net/a_bdfzlff/250430/r8vgaq7.html古代中国史书里的“朝贡”二字特别有迷惑性,让很多人产生了误解。绝大部分人认为的朝贡,是类似宋对辽金的岁币,或者像西方帝国那样直接收保护费。但在古代中国,真不是。朝贡古代中国的朝贡制度其实更像是贸易,使节带多少礼物过来,皇帝按一定的溢价照单全收。除此之外,还要额外支付使节的路费和不菲的赏赐。各国愿意朝贡,甚至抢着朝贡并为此大打出手(争贡之役)全是基于此。对于明朝来说,他国朝贡其实是个亏本的生意,必须要严格限制。都像朝鲜和俺答那样,一年来几次,一次几千人,财政真的吃不消。朝廷可以拿钱买面子,但不能太过分。哪些人可以朝贡,来的频率和人数,必须得到明朝同意,不然请打道回府——庙小,容不下您嘞。即便如此,朝贡的巨大利益依旧吸引着无数人蜂拥而来,尤其是外国商人。明朝官员明朝允许西域诸国每六年可以朝贡一次,一次统共可以来70人。那么这70人里有多少是真正的使节呢?答案是几乎没有。70人的名额被拍卖给商人,价高者得。传教士早期曾想以此剑走偏锋面见万历皇帝,由此得以记录这些闹剧。那么问题来了,用来交换明朝皇帝赏赐的贡品怎么解决呢?带点本国的土特产、工艺品、奢侈品自然是最好的,双方皆大欢喜。溢价买这些稀有物品,心里还有个安慰,就当享受了。关键有些商人根本就是空手套白狼,完全就是骗赏赐的。朝贡使团买点玉石、宝石送过来的我们也不说他了,关键是有的乌龙闹得太大了,我都忍不住要笑出声。居然有在边境买了一车大黄送过来的,两个银币一磅。本来出口的东西,再被护送几千里送到京城,怕是功课没做足,不知道明朝是大黄的原产地。本来以为买大黄的这个已经很过分了,没想到还有更夸张的——直接现做贡品。明朝就像个收破烂的,什么都收。天朝大国,只要小国愿意来,都是一片心意。什么烂盔甲,劣等马,不知名的破石头统统照单全收,赏赐让“使节”们赚得盆满钵满。然而有些人的胆子真的大得没了边,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外国使节到北京,都会被安排在专门供外国人居住的馆舍。每日提供饭菜,派兵保护。就在明朝的眼皮子底下,有使节用不知道哪来的废旧钢片做了把剑,还用斧头的柄给它做了个把,绑在了一起交上去当贡品。恕我直言,怕不是根本没买“贡品”,直接随便捡两个垃圾应付了吧?万历想一下,当时的万历皇帝要是看到这把剑会是什么心情?是相信这是小国的一番心意?大发雷霆?还是捏着鼻子认了?这就不得而知了。欢迎下方讨论,如有不足之处,还望指正参考文献:《利玛窦中国札记》